第(1/3)页 “由此更能说明捉走兔子的人看到了什么。特意有清除过那些脚印,包括其自己的。” “这恐怕一是害怕被歹人报复,二就是不想被人发现是自己拿走的兔子。一只兔子还是值些个铜板的。” 为什么百姓们不喜欢养兔子?兔子和鸡鸭一样只喂青草就可以,卖的钱还能比鸡鸭要多些,干嘛不喜欢养? 因为鸡鸭吃得比兔子少,仅产蛋的价值就能比兔子的多。加之喜欢吃兔子的人少,打猎的又多,供大于求,家兔的价格又低于野兔,爱养的人就少了。 但真论只卖,鸡鸭值一百个铜板,兔子就值二百个。有酒楼饭馆那些地方会收。 这谁捡到了会说?哪怕谁捡到个铜板,你要问起来,人家也不会说啊。 叶风就是想通过这两点,两两对证,确定歹人离开的方向。 如果歹人是拳杀案的凶手,那豆豆的尸体就一定不会离此太远。且会留有更多可追查的线索。更能证实早在九月初三前,凶手就有到处杀人。 而且豆豆极有可能就是第一名被害人。 如果不是,那最好不过。 施勇峰他们不是会留下吗?那就将县里、州府里的牙行之类,全部查抄一遍,强行搜索豆豆、以及更多失踪人的下落。 这些话,听得温开文眼珠都开始有点儿打圈圈儿。啈啈道:“原来要破解一件案子,需要考虑得如此复杂。” 戚钧“哈哈”笑着接口。 “你以为呢?咱们修爷一向奉行:排除掉一切不可能,就是真相。为了做这些繁琐、甚至哪怕无用的排除工作,他都会如密网一般层层过筛,永远不厌其烦。” 真相,不会自己跳出来。 任何的怠惰,都有可能与真相擦肩而过。 温开文认错了。 “是我太相信百姓们的言辞了。哪怕我明知他们可能有人并未说真话,我还是选择了去相信,没有进行繁琐的反复确认,更没有在这些方面细细动脑。这是下官的失职。” “不,你错的还不止是无底限的心善和包容,你最错的,是做官做久了。” 叶风毫无留情地指出,“是,失踪案,不管在哪个官员的手里,都不会花多大的精力去追查。因为太难查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