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心有难题-《执行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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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周以后,装载车买卖合同的鉴定报告出来了,不过,这不是一份正式的鉴定报告,而是李济舟托关系找人私下做的鉴定,因为正规的鉴定程序太过繁琐,而且要当事人申请才可以启动,要拿到鉴定报告至少要等上一个月。

    李济舟把鉴定报告送到局长办公室,对陈默雷说:“陈局,你担心的没错,永昌在这份买卖合同的公章是假的,跟在工商局备案的公章不一致。”

    陈默雷随手翻了几页,只说:“这份鉴定报告先放在我这儿吧。至于接下来该怎么走,我还要再想想。”说着,把鉴定报告放进了办公桌的抽屉。

    “好。那没事的话,我先走了。”李济舟转身便要离开。

    “济舟,你等一下。”陈默雷叫了住李济舟,招呼他坐下,说:“我还想跟你说几句话。”

    李济舟问:“陈局,你是还有什么安排吗?”

    “不,我是想跟你说点题外的话。”陈默雷直言不讳地说:“济舟,你跟我说句实话,那天我提出去岩山煤矿的时候,你心里是不是不赞同我这种做法?”

    “没有,没有。”李济舟否认说:“我绝对没有这个意思。”

    “你真是这么想的吗?”陈默雷很认真地问。

    李济舟知道陈默雷性子直,不愿意听假话,只好委婉地说:“要说不赞同呢,倒也谈不上,不过我当时心里还是有点担心的,担心咱们会白跑一趟。”

    陈默雷点了点头:“你有这种担心,也不是没有道理,毕竟办案也是要考虑司法成本的。平心而论,在这个问题上,我当时也是纠结过的,不过,我很庆幸,我的决定最终没有让我们白跑一趟。”

    李济舟也拉开了话匣子,说:“陈局,话说到这里,我很想问一句。岩山煤矿距离东州那么远,而且那三辆装载车是否去了岩山煤矿也是个小概率事件。这些你不会不知道。我很好奇,当时是什么原因促使你做出那个决定的?”

    陈默雷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叹了口气,回忆着说:“我大学毕业那年,被分配到咱们东州法院,那个时候案子很少,我时间也很宽裕。工作后的第一个中秋节,我们几个大学同学一块去看望班主任老师。

    也许是以后很难再有见面的机会了,那天,老师感慨了很多,也跟我聊了很多。过了这么多年,他的话我基本上都忘干净了。不过,有一句话,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他说,法律的尊严是不能用经济成本来衡量的。当是我还不懂,后来我才渐渐明白那句话所蕴含的道理。他是想告诉我们,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就不能只算经济账,还要考虑法律的实施和正义的实现对司法形象的影响,对社会风气和价值观的影响。说的直白点,就是不让群众对法律失去信心,否则的话,社会的发展进步都无从谈起。

    这么多年来,这句话一直萦绕在我耳边,也成了我办案的思想指引。但是,在做出去岩山煤矿的决定之前,我心里是犹豫过的。如果我们千里迢迢地赶去,最后的结果却是无功而返,我们该怎么向院党组交代?又该怎么向债权公司和群众交代?难道我们说,我们就是碰运气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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