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恋爱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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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回到宴会厅,  明栀没有见到季晚的身影,猜测她可能是离开了。

    晚宴也就那么多事儿,每个人挂着张笑脸,  不断地相互寒暄,一圈子人你敬我我敬你,  无聊得很。

    偏偏邵希臣身份放在那,  时刻有人上前打招呼,  明栀全程站着,  笑容像被冰冻在脸上,又僵又累。

    直到宾客散得差不多,她嘴角终于能够安心落下。

    邵希臣瞥一眼时间,  “可以走了。”

    明栀乖乖跟在他身后,脚步越来越慢。

    邵希臣注意到,  回头望,  她弯下腰,揉了揉脚踝。

    他走近几步,  “脚疼?”

    借着光,能看到脚后跟磨破了皮,银色鞋带上染上几分血色。

    邵希臣侧头,比她视线更清楚。

    怪不得今天她格外高,  目测鞋跟至少要有十厘米,刚走路也有点慢。

    明栀点点头,  半开玩笑:“刚才就疼,现在就像海的女儿一样,可能待会儿就要变出来一条尾巴。”

    男人紧皱的眉头落在眼中,  她才故意说些活跃气氛的话,  按理来说,  这时候他要哂笑着夸赞她想象力丰富。

    然而没有。

    他口气不大好:“一开始疼,你不知道说吗?不能换双跟低点儿的鞋吗?”

    明栀被这严肃质问的语气愣到,回答也有几分呆:“只是有点疼而已,没、没事儿啊。”说着还要重新提起鞋带,擦过破皮的肌肤,疼得她倒吸一口凉气。

    邵希臣立即制止了她下一步的动作,食指拇指攥着瘦削的腕骨,声音愈发冷酷:“什么叫没事儿?非得等你疼到留下后遗症才叫有事?”

    最近一段时间,他语气很少有这么凶的时候,明栀本来就是很怕疼的人,忍着才能不呲牙咧嘴,不奢求他的关心安慰,但也不至于这么凶吧。

    她语调中带着不易被人察觉的委屈:“我是来陪您参加晚宴的,其他女伴不也都是这么穿得吗。再说了,我总不能中途麻烦您、麻烦别人找一双合脚的鞋子。干嘛要这么凶。”

    说罢,她低下头,虽然强装镇定地没有去望邵希臣的反应,一颗心却跳地七上八下。

    担心他会生气,明栀甚至脑补了下他勃然大怒的样子,自个吓自个,不敢再提鞋,两人僵持在原地。

    正当她犹豫,要不要为自己一时脑热的话服个软,邵希臣似有若无地叹了口气。

    “这就是凶你了?”他的手往上移,改为扶着她胳膊肘,即便披着厚厚的羽绒服,仍能轻易地用两指握住,“你平日不是不爱穿高跟鞋?”

    他语气温和许多,起码不再像教导主任的口吻。

    “晚宴不是一般场合嘛,”明栀笑着说,被扶着一步步往前走,“何特助说得果然没错,这里每个人都气质非凡,穿上高跟鞋才能不给您丢人嘛。”

    “他让你穿的?”

    听起来活似要找人算账。

    她连忙否认:“不是,您理解错了。”

    “行,我知道了。”

    ?

    知道什么了?

    明栀还想再说什么,邵希臣先一步拉开车门,沉声道:“进去吧。”

    本来就没多少客人,两人离开时候,裴晏和江煜站在台阶上,朝着邵希臣挥了挥手。

    直到黑色劳斯莱斯消失在视线中。

    江煜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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