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章:买不起不要摸-《重生八零:踹了前夫嫁糙汉,我被宠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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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她傲气,而是这个布店是整个县城生意最好的地方了。

    现在绝大部分的人穿新衣都是自己买好布料再裁剪缝制的,所以这个地方在后世看来非常的俗气,但在这个时代可是一个很时髦的地方。

    衣食住行,衣排在第一位,可见民众对衣物的重视程度。

    所以如果谁家姑娘能在布店当销售员,那真是一件非常有面子的事儿。

    不但意味着这家人门路高,姑娘还要有一定的审美观念。

    “你这姑娘怎么这么说话呢?”

    林婶子就是一个遇强则强的人,你看起来硬气,我比你更硬气。

    这也就导致了她脾气火爆的一面。

    “我怎么了,难道我说错了。”

    姑娘画着细细的眉毛,脸上涂的粉看起来很厚,就连头发也是罕见的波浪卷。

    以现在的审美来说,这绝对是个时髦的主。

    “你说错了也做错了,你做服务行业的就应该尊重每一个客人,我们是来买衣服的,不是来受气的。”

    那姑娘上下扫视了沈月灵一眼,然后轻蔑的笑了笑,“我倒是想尊重你们,可是你们买得起吗?”

    这话问的,知道孟清塘家底的林婶子噗嗤一声先笑了。

    “别说这几块布,就是将你家的店面买下来,我们也是用不完的钱。”

    这下子不止卖布姑娘笑了,就连周围也是一片嘲笑声。

    现在谁不知道一家布店的成本,普通人别说买下了,就是合十几家之力,也未必能把这里面的布买下来,更何况还有门面房呢?

    “别在这里惹人笑话了,想买东西就赶紧买,买不起就赶紧走,给别人腾地方。”

    沈月灵但凡能将孟清塘给她买的十几个大金镯子带出来一个,也不会落到这个地步。

    谁让她本人向来素面朝天,又不爱炫富呢?

    林婶子从村里到城里多年,但本质上还是一个节俭朴素的老太太。

    衣服鞋子都是穿的不能再穿了才丢掉,比如现在身上这条裤子吧,只是膝盖那里破了一个洞,觉得扔了可惜,于是打个补丁又穿上了。

    早上林爱国看到了还说了两嘴,说家里不差这个钱,而且沈月灵只这一段时间就给买了五六身新衣服了,家里也不缺,穿着补丁衣服不是让人多说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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