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沈月灵的心里忽然就没了负担,看来这干亲的事儿是双向奔赴的。 “我想认您当干娘啊,婚礼大事,希望您能来帮我主持。” 林婶子激动的连说了好几个好字,也顾不得烧火做饭了,紧紧拉着沈月灵的手。 “真是老天偏爱,竟让我老婆子白得了个好女儿。” 孟青塘带着几个孩子回来之后,听到这个大好消息,肯定是要热闹一番。他嗓门很大,安家自然也听到了,安小红气的咬牙切齿。 先是暗恨沈月灵一点面子都不给自己,又嫉妒她可以当林婶子的干女儿。 刚搬到这个胡同的时候,安婆子火眼金睛,可是一眼就相中了林婶子她家的人脉。 当时安小红都十五六岁了,早过了认干亲的年龄,但安婆子还是托人向林家说了这个事儿。不过林家直白的拒绝了,当时给出的理由是孩子大了,就是认干亲也没什么意义了,只要两家处的好,有没有这层关系都是一样的。 现在看来当初的那些推辞话都是放屁。 沈月灵可是比安小红还大好几岁呢,现在林家这样高调的同意这个事,不就是替沈月灵打他们安家的脸吗? 沈月玲不给面子,未安排工作,已经惹得安家不快,现在又出了认干亲这一档子的事儿。 安家从上到下,所有的人都咽不下这口气,好笑的是,他们并不觉得林家做了什么过分的事,只是埋怨记恨沈月灵惑了别人的心思。 否则这样不合常规的事情,为什么所有的邻居都要说恭喜呢? 安小红恐怕忘了,现在沈月灵的生意做的有多么火爆,不止安小红拿了提成钱,胡同里不少邻居也在不少挣。 沈月玲给他们一个做副业的机会,相当于他们的隐形老板,这些人自然会向着沈月灵和孟青堂说话。 “妈,我都快气死了,这些邻居们真是鸽子眼,捧着沈月灵的臭脚,舔个不停。咱们把那事提前吧,沈月灵不倒霉我心里不好受。”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