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收获-《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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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是自这些晋商富商搜出的现银,便几乎抵得上大明朝两年的岁收?

    “这还仅是宣府镇晋商的家财,”还未待老太监高时明完全消化,李若涟坚毅的声音便再度响起:“大同镇那边的商人们该如何发落,还请皇爷示下。”

    依着锦衣卫的调查,以及代王朱鼎渭的“口供”,大同镇的那些商人们虽然也在暗中向草原上的蒙古鞑子贩卖粮草辎重,甚至也不乏贩卖兵刃甲胄,但这些人的交易对象却都是蒙古各部,而非像范永斗晋商,直接将生意做到了辽东。

    从这个角度而言,大同镇的商人们虽然同样在走私“禁物”,但性质又不似张家口晋商那般恶劣。

    毕竟朝廷在某种意义上而言,与蒙古各部还保持着“盟友”的关系,只是这层关系随着建奴的愈发势大,已是变得脆弱不堪,名存实亡。

    “家产尽数充公,认罪伏法者,留他一条命。”短暂的沉吟过后,朱由检便不假思索的吩咐道。

    向塞外游牧民族贩卖兵刃甲胄放在历朝历代都是毫无争议的“死罪”,他能够饶恕这些旅蒙商人们一条命,已然算是法外开恩了。

    “陛下所言甚是,还有一件事..”

    轻声附和了一句,李若涟又掏出一份账本,神色更加小心凝重:“代庶人那边,同样拿出了一百万两现银,以及一万五千顷的土地..”

    “据魏公公传回的消息,代庶人似乎是想要留在大同。”

    “事关重大,还请陛下决断。”

    李若涟口中的“代庶人”,自然是自请上书辞去王爵的朱鼎渭,而这位视财如命的“代庶人”之所以如此阔绰,自然是与其核心诉求离不开关系。

    自太祖朱元璋开始,大明便“厚待”地方上的宗室们,不仅地方上的官员无权审问宗室的“罪行”,即便真有那罪大恶极,将地方上搅得乌烟瘴气的宗室,顶了天也就是被废为庶人,押送至凤阳高墙囚禁,成为阶下囚。

    “呵,他倒是聪明,不想去凤阳受苦。”

    闻言,朱由检便是嗤笑一声,一语道破了朱鼎渭的小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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