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只搜出了几张卢布。 为首的壮汉反手就甩了安德烈一个重重的耳光,眼神凶狠得像要吃人:“没用的东西,你怎么穷成这样。耽误老子喝伏特加。” 安德烈被打得嘴角渗出血丝,半边脸瞬间肿了起来。 壮汉松开手。 安德烈“咚”的一声重重摔在水泥地上,膝盖磕出一道血口子,疼得缩成一团。 穿牛仔外套那个抬脚,看那动作是冲着安德烈的手而去的。 程时忽然骂了句:“我草。” 陆文渊心里暗暗说:“不好。” 没等他来得及阻拦,程时已经飞出去了,对着那人就是一脚。 那人本来单脚而立,重心不稳,所以直接就飞了。 那三个混混一脸懵逼,看着已经晕过去的同伙好几秒才反应过来,撸袖子:“中国人。我任你们很久了。有钱请别人喝沃特加,不如把钱都给我吧。” 程时往后退了一步对章启航和切尔斯:“该你们了。” 不是他不讲义气,而是他发现远处的黑暗里停着那部极其骚包的林肯,不想那么招摇。 他越发肯定那个商人就是个特工。 章启航哭笑不得,只能脱了外套扔给程时,跟切尔斯迎了上去。 陆文渊对程时说:“你真能惹事.....” 程时:“作为一个技术人员,手就是生命。他们怎么打他都行,看见他们要废了他的手,我不能忍。而且正好可以现场观摩一下两个国家的安保人员的格斗技巧有什么区别。” 陆文渊:“你怕不怕门板回去跟你对打的时候下死手。” 程时:“我才不怕,反正他也打不过我。” 章启航今天穿的是白衬衣,洗得发白的牛仔夹克和运动鞋。 他的优势是灵活。 切尔斯的身高跟典型的乌克兰中年男人一样,所以比这几个人都要矮小。但骨架结实,肩背宽厚。一看就是力量型的。 第(3/3)页